《临城县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解读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发布时间: 2022-01-20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临城县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解读
《临城县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 〔2021〕96号),规范我县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理顺各产权人关系,维护各产权人合法权益,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立足我县实际,拟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共二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出台的意义、适用范围、城市居住社区划分层级标准及各层级城市社区应配建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种类、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近期和远期配建目标。
第二章: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规划管理。明确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具住宅项目规划条件、审查住宅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图方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条件核实阶段的部门及规划管理要求。
第三章: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明确在施工许可办理、建设过程监管、质量、安全、销售等阶段的部门及建设管理要求。
第四章: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验收管理。明确联合验收、竣工备案阶段的部门及验收管理要求。
第五章: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移交管理。明确移交、管理的部门及移交管理要求。
第六章:附则。明确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等工作的长效机制及相关附表。
三、出台意义
规范我县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科学合理配置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水平,理顺各产权人关系,维护各产权人合法权益。
- 《临城县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办法》2022-01-20